开具办理涉外公证介绍信及豁免手续须知
一、公证程序
  1、如实填写“公证介绍信”中所需办理的公证项目;
  2、交验与所办公证项目相关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如不能亲自办理,受托人需持本人的身份证和申请人的书面委托书办理公证;
  4、提供委托代理单位同意办理介绍信。
 
二、办理涉外公证需提供的相关证件、证明材料
申办公证事项 应当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
出生

存档卡、户口簿、身份证

(如所办公证在美国、奥地利、法国使用,需准备照片3张)

未婚 存档卡、户口簿、身份证
结婚 存档卡、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
离婚 存档卡、户口簿、身份证、离婚证(判决书或调解书)
未再婚 存档卡、户口簿、身份证、离婚证或配偶死亡证明
未受刑事制裁 存档卡、身份证
毕业证书 存档卡、身份证、毕业证书
学位证书 存档卡、身份证、学位证书
成绩单 存档卡、身份证、成绩单(学校盖章或档案室盖章)
工作经历 存档卡、身份证、照片3张、个人存档期间工作证明信、职称证书
专业技术证书 存档卡、身份证、技术证书
驾驶执照 存档卡、身份证、驾驶证正证
国籍 存档卡、身份证、户口簿
个人银行存款 存档卡、身份证、银行存款证明
亲属关系 存档卡、身份证、户口簿
域外亲属关系 存档卡、身份证、家信或在国外居住证明
死亡 存档卡、死亡证明
 
三、办理豁免手续
  豁免申请人需在美国进修一年以上,办理豁免手续需提交以下材料:
  1、 豁免申请人填好的豁免申请表(一式三份);
  2、 美国(院,所)需豁免申请人继续在美国进修的证明(外文即可);
  3、 豁免申请人的豁免申请书;
  4、 豁免申请人赴美国进修的历年的IAP-66表复印件; I-94卡的正反面;
  5、 复印件;
  6、 豁免申请人护照(新,旧)复印件(全本);
  7、 豁免申请人的存档卡。
  注:以上材料需各复印一份。
 
四、其它相关证明信
  1、 换汇证明:需提交存档卡、护照及签证;
  2、 恢复户口证明:需提交存档卡、护照;
  3、 体检证明:需提交存档卡、身份证;
  4、 致使馆的不持异议函:需提交存档卡、护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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