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服务项目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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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档案管理
代办公证须知
委托代理单位存档人员可委托档案管理中心代办公证。
一、所需材料:
1、申请人本人填写公证申请表和接谈笔录;
2、提交与所办公证项目相关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凡属于单位委托代理存档人员需出具委托代理单位介绍信;
4、如实填写《公证介绍信》中所需办理的公证项目。
二、申请人如不能亲自前来办理,受托人需持申请人的身份证和申请人的委托书
三、所提交材料复印件的具体要求:
1、纸张规格为16开(B5复印纸);
2、身份证、户口簿、存档凭证各交一份复印件;
3、如办理成绩单、判决书、调解书、存款证明及学历、结婚等公证,均需提交三份复印件;若申请人要求增加所办公证书的份数,则提交的复印件均需在所办份数的基础上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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