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服务项目指南
>>
社会保险
如何支取住房公积金
购买、自建、大修、翻建自有住房的可申请办理支取
离退休、户口迁出本市、出国定居、死亡的可申请办理销户
购房申请支取住房公积金须提供如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
购房合同或协议书。
2
购房的全部发票或收据。
3
申请人的身份证、住房公积金交存卡、存档卡。(复印件两份)
4
申请人的招商银行一卡通。
如配偶方为主买房人,还须提供:
1
结婚证。
2
配偶方的《住房公积金支取记录单》(盖北京市公积金分中心章)或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证明(盖国管公积金中心章)。
如配偶方未建公积金,须单位开未建的证明。
中国 北京 安定门外大街187号 北京人才大厦 100011 +86(10)—64521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