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部
办理购房支取住房公积金的有关事项

首次申请购房支取住房公积金请携带如下证明原件

1.购房合同或协议书或产权证。提供贷款合同的购房合同可以是复印件。

2.交购房款的全部发票或收据。购买二手房的必须提供《契税完税证》

3.支取人的身份证

4.人才中心制发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交存卡》、《存档案卡》

  • 支取人本人的招商银行一卡通或交通银行太平洋卡

如配偶方是主买房人还需携带如下证明原件

  • 结婚登记证
  • 配偶方的《住房公积金支取记录单》或在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户的证明(盖国管公积金中心章)或在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支取公积金的支取单复印件

注意合同或产权证的主要页、发票、身份证、结婚登记证、配偶方的《住房公积金支取记录单》另需提供A4纸复印件,身份证复印2份

再次申请支取时请携带以上3、4、5项证件及首次办理支取时的《住房公积金支取记录单》。(曾在我部办理过支取且《支取记录单》在我部存放的可凭交存卡索取。)

注意:身份证另需提供A4纸复印件一份.

◆ 一般情况我们在最大可支取额内按整百元办理支取。如有特殊要求请申明。

◆ 委托代办的需有委托人手书委托书并出示受托人身份证。

◆ 办理结果在北京人才网上通知,网址:www.bjrc.com一般十五个工作日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