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才个人委托存档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员:
2006年度个人委托银行扣缴养老、失业保险基数核定工作已经开始,凡在市人才缴纳养老、失业保险的个人委托存档人员应于2006年1月4日至2006年4月21日之间到市人才核定2006年度的养老、失业保险缴费基数。并于2006年3月底足额存入相应的金额以便扣款(其中2006年4月医疗保险的扣缴标准自动按新的缴费标准执行,2006年4月的养老、失业保险费会在2006年5月进行扣缴,请参保人员于2006年5月15日后及时去缴费银行打印对帐单查看扣缴金额)。我们会将新的缴费标准于2006年3月底公布在北京人才网上,请及时查询。
请未核定缴费基数的人员在2006年4月21日前持社会保险缴费卡和存档卡来办理基数核定工作,未能按时核定缴费基数致使社会保险费无法扣缴的,视为存档人员自行中断缴费。
提示:请参保人员在核定基数时,核对前期银行扣款情况(可登陆北京人才网进行查询),如有欠费及时补缴。
北京人才网网址:WWW.BJRC.COM
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社会保障部
2006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