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关单位及存档个人:
根据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加快推进“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办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京房公积金客服[2006]4号)的有关精神,为做好“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发放的前期准备工作,按照市中心的统一要求,结合我部门的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以单位开户办理公积金的,见此通知后请单位经办人到我中心住房公积金部门领取《太平洋北京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申请表》。
二、单位组织职工准确完整地填表,签字,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在一张A4纸上同时复印身份证正反面,并保证清晰)。身份证复印件按顺序粘贴在《太平洋北京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申请表》背面。于2006年12月15日前将表交回。
三、存档人员以个人开户办理公积金的,凭存档卡和公积金缴存卡直接到我中心住房公积金部门填表办理。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在一张A4纸上同时复印身份证正反面,并保证清晰)。
四、“联名卡”采取分期分批办理的办法办理,每批又有一定的周期,所以请按序等待。 某些人员存在两个以上的公积金帐户没有合并或原录入的个人信息存在差错等问题而暂时不能办理的,需分别逐一解决后再次申报。
五、填写《太平洋北京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申请表》注意事项:
1、申请人如在《太平洋北京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申请表》上“申请人签字”处签字即表示表内所填内容完全属实,且申请人本人已经了解并保证遵守太平洋借记卡章程和太平洋住房公积金联名卡领用合约;
2、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号为000748;
3、住房公积金个人登记号以2006年公积金对帐单上的个人登记号为准,或到我处核准后填写;
4、请将我单位制发的住房公积金交存卡上的个人帐号写在姓名前;
5、不要选择将对帐单寄往“单位”(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
六、发卡办法另行通知,请登录www.bjrc.com网站查询。
北京市人才档案公共管理服务中心
2006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