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
北京市人才档案公共管理服务中心
人事档案调出须知
(非北京户籍存档人员)
非北京户籍存档人员档案调出需提交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存档凭证;
3、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政府人力社保行政部门所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调函;
4、如系单位委托存档,除需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委托存档单位出具的《单位委托存档人员聘用期内鉴定表》和《单位委托存档人员解除存档合同证明信》。
特别提示:
1、档案调出要求本人办理,如本人不能亲自办理,委托他人代办的,经办人需持有存档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以及委托人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2、“党组织关系”在我中心管理的,调出前请在我中心流动党员管理办公室将其转出后再办理档案调出手续。
3、档案调出前,请先到收费处结清存档费,若存在多交费情况请持交费票据(如系单位委托存档请携带资金往来发票)在收费处办理退费手续。
4、《单位委托存档人员聘用期内鉴定表》和《单位委托存档人员解除存档合同证明信》,可在“北京人才网
(www.bjrc.com)”中“档案管理/下载专栏”里下载或到我中心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