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通知》(京人发[2007]51号)文件和存档协议,北京市人才档案公共管理服务中心对长期失去联系超过5年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进行公示,本公示将同时在北京人才网(www.bjrc.com)、《北京人才市场报》发布,30天公示期满生效后,即解除原档案托管关系。(后附公示名单)
声明:北京市人才档案公共管理服务中心所公示的长期失去联系超过5年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信息内容不得转载或使用,否则依法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咨询电话:
64401159、64521308(办公地址: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187号北京人才大厦三层)
65596389、65228547(办公地址:北京市劳动人民文化宫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