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市级单位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办法>的通知》要求,我中心近期进行系统改造,2007年7月15日前暂停收取以支票转帐形式交纳存档费,现金交纳不受影响,7月16日后恢复正常。
特此通知
二零零七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