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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安定门档案管理中心机要档案到档查询
2008-08-28 以前
确认档案寄到我中心后,请持下列材料前来办理存档手续:
1、毕业生存档:身份证、报到证、《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份(用人单位留存联)、《北京市人才流动登记表》及《委托管理人事档案合同》一式三份(集体存档用,个人存档办理时现场签订合同);
2、其它人员存档:身份证、调动手续、《北京市人才流动登记表》及《委托管理人事档案合同》一式三份(集体存档用,个人存档办理时现场签订合同)。
特别提示:
1、确定档案已寄到我中心后,请及时办理存档手续,长期(超过180天)不办理存档手续的档案,我中心将退回原寄送单位(或学校),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2、我中心将随时更新机要档案查询信息,请注意查询。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187号三层
电话:6440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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