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信息公告
关于填报2008年毕业生需求的须知
各用人单位: 
    根据北京市人事局关于全市2008年毕业生需求信息填报工作的有关要求,为了做好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2008年毕业生需求调查、统计和未来三年需求预测工作,现将2008年毕业生需求信息填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需求信息的单位范围 

  与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人事代理部签订《人事代理协议书》的代理单位;与北京市人才档案公共管理服务中心签订委托存档协议的存档单位。 
二、需求填报起止时间 
  2007年11月5日至2007年11月19日
三、填报方式及填报操作流程 
   1、登陆北京市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jygl.bjbys.com),在网上进行需求申报工作。 
   2、进入北京市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网络版后,点击“注册”进行新用户注册。 
   3、登陆后填写单位基本信息,确认后提交信息,应注意以下事项: 
      1)“集体户所在地”选毕业生将来户口落入地的分局及派出所。在安定门人才大厦申报的单位,如果户口准备落市人才,则选“东城公安分局”、直接填写“安外大街派出所” ;在文化宫分中心申报的单位,如果户口准备落市人才,则选“东城公安分局”、“东华门派出所” 。 
      2)“宿舍地址”填写单位所在地址。
   4、在弹出新页面中点击“单位信息保存成功,继续设置申报渠道”。申报渠道中,第一个选择框选择“市政府各部门”,第二个选择框选择“市人才服务中心”,确认后提交。 
   5、系统设置完成。 
   6、进入申报页面,在页面右侧的操作中,点击“点击进入”选项,阅读完相关信息后点击“进入”选项。 
   7、依次填写填报项目列出的信息,点击相应项目操作中的“管理”项目,进入新页面后填写项目,确认无误后保存。 
   8、填写完成2008年度接收毕业生情况及三年的需求情况后,如果单位对2008年奥运会毕业生需求的,则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进行填写。确认后返回初始页面。
   9、确定信息无误,不再修改,点击“上报”按钮,将以录入的信息进行上报。上报信息只能上报一次,多次重复上报无效。上报后,信息不能修改。 
四、注意事项 
  1、各单位必须完成2007年毕业生的接收情况及2008年、2009年、2010年三年的毕业生需求填报工作; 
  2、请各单位确保需求信息填报准确,并及时上报; 
  3、本系统将在2008年的毕业生接收工作中使用,请各单位确保填报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有效; 
  4、在填写各项信息前,请仔细阅读网页上的提示信息,避免误操作; 
   5、禁止多头、重复申报。
   6、请各用人单位务必在2007年11月19日之前完成申报工作,过时将无法上报。 
五、咨询电话 
  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人事代理部:64521362(安定门) 
六、咨询网址 
http://bjrcdlb.blog.sohu.com 


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 
二OO七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