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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北京市人事局关于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京人发[2005]114号)文件精神,结合西城区社会事业发展和2008年度事业单位人员编制、计划使用情况,有28家事业单位,共计235个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招聘对象:
(一)全日制普通高校2008年应届毕业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除外)。
(二)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的社会在职人员。
具体招聘对象以用人单位公布的招聘信息为准。
■ 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本市常住居民户口;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工勤岗位应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岁以下,高级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骨干或学科技术带头人可适当放宽年龄;
7.符合空缺岗位的任职条件和回避的有关规定;
8.具有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或专业技能证书。
■ 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当场审核资格的方式。
(二)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08年4月7日(9:00-15:00);
2.报名地点:北京市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海淀德胜门西大街甲五号,积水潭桥往西500米路北,北京市地铁集团公司院内)。
详细情况请在网上查询。
咨询电话:82283055 82283056
查询网址: www.bjxch.gov.cn
西城区人事局
2008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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